江苏国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列清单明责任 促履职强担当
江苏国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今年以来,江苏国税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税收执法责任清单制度的经验做法运用到党建工作领域,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责任,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认真履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职能,为江苏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分层设置,分类实施,紧紧抓住党建责任的“牛鼻子”
(一)正三观,思想认识高度统一。 即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将国税工作主动融入党的事业中,充分认识到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是做好其他一切工作的前提,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抓党建、促工作的最好体现 。(二)固四本,工作推动步调一致。 即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教育管理为基本依托、党员活动日为基本形式,对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基本形式、基本活动的明确固化,要求全系统各层各级党组织从严做好规定动作、从实做好自选工作,确保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步调一致、齐头并进。 (三)全覆盖,责任落实到位到人。 即做到了主体、要求、过程的全覆盖。主体方面,清单列明的责任主体既包括各级党组织,也包含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要求方面,清单列明的责任要求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诸多领域,体现了责任要求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过程方面,清单列明的责任落实从始至终,每个环节、每个节点都有明确规定,对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等都有具体要求,并且列入绩效考核。
二、从严管党,从严治党,高高扬起落实责任的“牛鞭子”
(一)重视制度落实,筑牢党建工作责任“主阵地”。 系统各级党组织均把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坚持以“两学一做”为主线,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保障,部署开展“我是党课主讲人”、“手抄党章、背诵誓词”、微党课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的主体意识、身份意识、责任意识。 (二)重视领导带头,管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田”。 系统各级“一把手”都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自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把全面治党要求融入分管工作实际中,做到管事与管人、管业务与管党建相结合。与此同时,省局党组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6月14日和16日,先后召开省局机关、全省国税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2家单位“一把手”逐个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系统视频直播,省局党组成员现场点评,进一步厘清主责、夯实首责、推动履责。 (三)重视党性发挥,耕好忠诚履职尽责“自留地”。 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相关制度的考核评价、检查督导和追责问责,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系统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宗旨、增强党员意识、牢记党员身份,尽心履职、奋勇争先,做好群众身边的表率和示范。
三、示范引领,示范带动,奋力迈开推动发展的“牛蹄子”
(一)以党建示范点创建为中心,坚定政治方向。 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为依托,列明了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18条建设规范,从健全规范党的组织设置、完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四个意识”等角度,提出明确的创建要求,与清单的内容紧紧相连、环环相扣。按照“一年设点、两年成片、三年达标”的思路,把扬州市宝应县国税局作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点向全省进行推广,以期达到以点带面、三年全部达标的效果,扬州国税党建工作经验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中组部明确为全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监测点。 (二)以党建示范点创建为标杆,突出政治引领。 将争创党建工作试点活动与纳税服务、风险应对、依法治税三个示范点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在四个示范点创建过程中,以党建示范点带动其他示范点建设,将党建工作达标作为其他三个示范点创建的先决条件,同时以纳税服务、风险应对、依法治税示范点建设成果体现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引领作用,保障改革任务的有效落实。 (三)以党建示范点创建为重心,推动改革发展。 在习总书记“七一”讲话的指引下把各项改革发展与加强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在全省范围内构建党建工作和税收管理服务责任清单新格局。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税收征管规范2.0试点、税收收入目标圆满完成、金税三期顺利上线等重大事件、重要节点、重点事项上,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先做先行,持续抓好党建工作责任持续深化、细化,以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责任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推动江苏国税各项改革发展事业再登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