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雾霾黄色预警响应

23.12.2015  11:14

  中国江苏网12月23日快讯(记者 王逸男)自12月21日9时江苏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以来,受持续静稳天气及大雾影响,沿江地区重污染天气持续,22日23时起,南京、镇江一度达到严重污染;23日8时起,无锡、常州达到严重污染,其他城市以重度污染为主,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现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督促发生重污染天气地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调度各重污染地区应对工作。通知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地区人民政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环境监测和气象条件的分析会商工作,做好大气污染的监测预测工作。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

  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

  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土石方施工工地尽量减少土方开挖规模,严格控制建筑拆除工程;

  严格控制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冶金、水泥、石化、化工、火电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通过减少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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