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263”,2020年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15.12.2016  15:05

  新华网南京12月14日电(毛丽萍)近年来,江苏不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是生态环境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今天,江苏省政府举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勇介绍,前不久中央对江苏开展环境保护督查,江苏省委、省政府结合督查整改,决定在全省开展“263”专项行动,力求用2至3年接近一批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以上,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70.2%,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

  杨勇介绍,“263”专项行动中的“2”就是“两减”,即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为重点,调整江苏长期以来形成的“煤炭型”能源结构、“重化型”产业结构,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减负。通过压减非电用煤、提高燃煤锅炉整治标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等措施,加快推进化工行业结构调整,计划到2020年,实现全省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占全省化工企业总数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6”即“六治”,重点治理太湖水环境、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环境隐患。目标是到2020年,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稳定保持在Ⅱ类,总磷达到Ⅲ类,总氮达到Ⅴ类,流域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量均比2015年削减16%以上,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70%,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在“263”专项行动中,江苏还将“三提升”: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在环境政策调控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治污减排。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将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怠,对环保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还将专门成立“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省长石泰峰担任组长、五位副省级领导担任副组长、21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将集中办公、实体运行,各市、县区将参照成立专项领导机构。将建立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将一查到底、严肃追责。将采取综合治理手段,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强公开曝光、查处力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