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财政强化财政监督工作
省财政:信息化丰富“财政大监督”内涵
财政监督信息化是有效提升监督效率和监督质量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从2012年就开始着手打造实时同步监督系统(监控预警平台)、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工作平台)和监督检查作业系统(检查软件)“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管平台。截至今年年初,这一平台已经基本就绪。
“三位一体”监管平台初成
据悉,江苏省财政厅在2012年专门制定了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规划,确立了通过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源头到决算结果全过程跟踪追溯的总体目标。
“根据这一规划,我们经过三年的建设,初步完成了财政监督监管平台。“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年,实时同步监督系统开发基本完成,并初步投入试用;同年,监督检查作业系统直接通过外购成熟的商品化检查软件完成;2014年,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开发完成,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其中,实时同步监督系统的核心是对动态监控指标的设置,关键是要有各项财政工作基础信息的支撑,如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以及其他各类财政基础信息数据。
监督检查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标志着江苏省财政厅财政信息化监管平台初步成型,财政监督信息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财政管理与监督形成闭环
据了解,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包括检查计划、查前事项、检查复核、检查处理、跟踪落实和法律法规库等模块,通过计算机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实现了统一程序、提高效率、过程控制、痕迹追溯、信息共享、成果利用等功能,使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有效形成了闭环,丰富了“财政大监督”机制的内涵。
“该系统上线运行后,预期将发挥较好的效果。”这位负责人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介绍:
充分发挥“财政大监督”机制效能。系统上线运行后,凡是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各类财政监督检查事项,均须通过系统流转办理。省财政厅检查项目从年初计划申报编制开始,到最后检查结果跟踪和监督成果利用,均可依托系统实现,有利于形成业务处室和专职监督检查机构的综合监管合力,在财政内部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紧密融合的“财政大监督”长效机制。
确保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合法。系统根据财政检查操作规程,将财政检查从制定检查计划生成检查项目,到査前准备、下发检查通知、实施检查、检查复核、下达检查处理文书以及结果跟踪落实的所有工作环节,由计算机予以固化,各环节工作依法定程序进行,每一环节必须在前一环节完成的基础上才可启动,有力地保证了财政监督检查程序的合法性。
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效率。系统通过跟踪落实模块,及时跟进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对未按时启动检查的项目进行“超期提醒”,对即将超期的检查项目进行预警,有力推动全厅检查计划按时完成。对未按期落实的追回财政资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检查处理处罚结果,系统给予提示,督促完成检查结果的跟踪落实。
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促进财政管理的职能作用。系统设计了必要的统计分析功能,可以对省财政厅所有检查项目的处理结果自动统计分析,并提供准确的财政监督情况综合分析信息,推动财政监督从对个别问题的查处转化到规范财政管理上来。此外,系统还实现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查询功能。
这位负责人表示,江苏省财政厅将结合各项财税改革进程和财政监督转型对“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管平台不断加以完善。
苏州市财政局五项措施完善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财政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计划性和有效性,近日,苏州市财政局确定2015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安排日常监督项目15个、专项检查项目11个、调查项目5个。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坚持依法履职、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探索搭建信息互通、情况互联、结果共享的外部“大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以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编制为龙头,形成“大监督”合力;发挥联动机制等平台作用,加强对市(县)、区财政检查工作的指导。
二是 以构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抓手,探索财政内部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内外并举的财政监督新格局。紧密围绕预算管理全过程开展动态监督,探索在预算执行系统中实施实时内部动态监控功能;做好内控制度印发后的实施工作,探索内控制度实施的跟踪、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三是 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着力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严肃财经纪律,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财政综合检查;强化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和调查;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秩序;着重提升财政监督水平,丰富财政监督内涵,进一步发挥监督与绩效的协作机制和监督与评审的联动机制这“两个机制”的作用,使绩效监督和评审监督工作提档升级。
四是 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水平,宣传财政监督检查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影响力。善于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运用监督检查结果;继续发挥好《财政监督专报》平台作用;做好财政监督信息宣传和课题调研工作。
五是 继续整合队伍,提高整体素质。要强化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注重业务学习,提升创新能力;统一构建平台,提升检查质量。
镇江市以大数据引领财政监督管理
近期,镇江市财政部门以“大监督、大数据、决策分析”为导向,将财政监督融入到财政管理各环节之中,实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动态式监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
一、建立数据中心: 实现跨系统间业务数据整合。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缴等财政核心数据进行收集存储、处理分析,最终形成数据统一化、标准化,建立财政数据交换中心。对财政的每一笔业务、每一分钱运行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在线监管,对每笔资金即实时监控从预算编制到执行每一环节的运行情况,又对资金情况进行跟踪与追溯处理,及时查询关联信息。
二、划分五大模块: 实现财政资金分类监管。一是预算编制类。分析预算编制情况的合理性、准确性,如项目支出的编制情况。二是集中支付类。分析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提高执行透明度,如日常支出、三公经费等。三是政府采购类。分析每笔政府采购的计划、支付情况,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四是非税收缴类。分析预算单位的非税收缴情况及相关支出关系。五是财政内控类。分析预算单位、财政业务处室工作效能等情况。通过建立分类模块,及时对模块间的关系进行关联性的跟踪,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汇总报表进行数据的追溯与跟踪,全方位反映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全过程,使全市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三、强化系统应用: 搭建多层次、多元化财政监督体系。一是形成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二是提高财政专项检查工作,对业务数据进行事中、事后的控制和跟踪。对可以量化的指标制定规则并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并需要业务处室协办的疑点数据,推送给各业务部门进行核实、反馈,最终生成检查报告上报局领导并公示相关部门和单位。三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的透明度,公开财政工作程序、办理情况,接受人大评议、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