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含丰县特大贩卖假烟案

15.04.2016  16:47

图为发布会现场

  交汇点讯  今天上午,2016年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召开。会上,江苏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201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这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张某、朱某假冒专利案;江苏固丰管桩集团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案;“速酷电影网”侵犯影视著作权案;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常佳金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日本某株式会社与江苏某机动车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老调网”侵犯著作权案;常州曹某等人制售假冒品牌汽车安全气囊案;南通海关查获出口侵权香奈儿皮包案;丰县李某华等人贩卖假烟案;兴化假冒伪劣蓄电池案。

   案件之一

   速酷电影网”侵犯影视著作权案

   案情介绍:

  2014年1月10日,徐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接到报案,称速酷免费电影网涉嫌传播大量未获版权方许可的电影电视剧,并通过投放广告的方式牟取经济利益。公安机关经核实,决定对该网站进行立案侦查。经查,速酷电影网站系由田某某于2010年5月自行开办,自2011年7月起,在未经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直接从百度影音等网站上采集影视作品链接,通过速酷电影网站向公众传播上述公司的影视作品,并在网页刊登广告收取广告费用。截止2014年1月,速酷电影网站包含影视作品链接5万余个,影视作品点击数超过1694万次,非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122万余元。

   处理结果:

  2015年2月4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田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违法所得11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本案由江苏省版权局提供)

   案件点评:

  本案是国家版权局督办的一起重点案件。国家版权局自2005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简称“剑网行动”),我省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查处了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侵权盗版刑事案件,涉及文字、音乐、影视、软件等多种作品类型,侵权者均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版权市场环境不断净化,作品传播秩序进一步规范。我国版权保护采取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存的“双轨制”,但司法保护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在今后持续开展“剑网行动”过程中,刑事手段仍将发挥主要作用,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使侵权盗版犯罪分子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