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视被判商标侵权 《非诚勿扰》或将改名

06.01.2016  09:30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话题不断,2012年被80后小伙金阿欢状告商标侵权。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有媒体第一时间致电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对事件将会出示公开声明,记者也采访到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肖才元,他表示该案件并未提出任何经济索赔的诉求,原告金阿欢只希望江苏卫视能够停止使用“非诚勿扰”的名称。

  事件回放 2012年,《非诚勿扰》栏目遭遇开播以来首个商标侵权诉讼。起诉的是温州小伙金阿欢,因为经营着婚恋交友服务公司,常常被人误认为与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有关,他十分苦恼。当时金阿欢称,他早在《非诚勿扰》开播前就已申请了“非诚勿扰”商标,并在节目开播8个月后取得了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