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升级法律服务护航“一带一路”战略

26.05.2017  18:59

  法制网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张全连

  夏初,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播撒在连云港港口码头,作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落户江苏的重点项目工程,此时的中哈(连云港)国际物流合作基地一片繁忙,集装箱拖车往来穿梭,一批又一批货物从这里装上远洋货轮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与此同时,相关法律服务保障项目也如影随形,成为江苏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规范的窗口。

  据统计,2016年江苏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已达222个,覆盖沿线64个国家中的54个,协议投资额30.9亿美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达1097.5亿美元,占同期外贸总额的21.5%。

  “主动作为,打好前站,江苏律师在法律服务护航‘一带一路’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印迹。”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介绍,江苏地处陆上丝绸之路向东延伸的桥头堡,同时也是明代郑和下西洋的起锚地,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上的江苏,3年多来,省司法厅坚持用法律语言共商,靠法律制度共建,让法治保障共赢理念,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部署,从理论研究、实务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多项举措,不仅为法治护航“一带一路”做出了许多有益探索,也为江苏企业“跨境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律师担当支撑企业化解法律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不仅有大陆法系国家,还有英美法系和伊斯兰法系国家,甚至同一法系国家之间法律体系也存在差距。发展程度不一,法治环境复杂。因此“走出去”的江苏企业面临投资风险和各类纠纷。

  2014年10月26日,卖方江苏一家化工公司与买方荷兰一家公司就危险品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MMT)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由江苏公司安排空运至荷兰机场交付危险品。不料,一个多月后,江苏化工公司竟收到荷兰人类环境与运输检查署运输安全航空部特别检查人员发来的函件,指控其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遂以违反《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ICAO-TI)》、《荷兰航空法》和《荷兰航空运输危险品法令》等规定,将其提交当地检察官。

  面临突如其来刑事和行政违规指控,江苏公司打算不予应诉来回避指控,但摄于刑事指控的压力,又心存顾虑。该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事务所陈发云律师了解情况后提出,如果不应诉,不仅会因缺席判决,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而且还留有案底,商誉受损,影响其与荷兰及欧盟市场进一步交易。

  陈发云与荷兰刑事律师组成团队,立即为其代理对外应诉,表明该公司在中国是一个合法设立并持续良好运营的公司,此次违规,完全是不了解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荷兰法律所致。经律师团队与荷兰机场检查官多次交流沟通,并向检察官提供化工公司相关资质证明、奖励证书等文件,最终公司以3500欧元与荷兰检方达成庭外和解。

  江苏位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已有不少企业“走出去”谋求更进一步发展。律师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印尼杜库达化工有限公司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中资实体企业。江苏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在“一带一路”线上的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保税区,投资设立印尼杜库达化工有限公司,利用印度尼西亚的棕榈油资源,就地生产硬脂酸、硬化油系列产品,产品远销欧、美等世界各地。

  在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高彬律师不仅搜集和学习印度尼西亚的投资法、公司法、劳动法等伊斯兰法系的法律法规,还多次前往印度尼西亚,与印尼律师同行交流沟通,办理相关批文和准证,成为在“一带一路”上经贸合作的闪亮明珠。

  “跨境”服务助企不触法律“红线

  江苏向来以制造业闻名。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提速,江苏制造的国际合作舞台迅速拓展,从国内生产零部件、国外加工组装,到全产业链复制输出,江苏制造国际合作长袖善舞、捷报频传。

  上个月,中材国际工程公司在巴基斯坦相继开工两个水泥厂项目,一条生产线日产水泥6000吨,一条日产5000吨,合同总额超过2亿美元。就在不久前,这个公司还在印尼新签一个合同额1.7亿美元水泥厂项目。

  5月23日,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带领律师团队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连云港中哈国际物流基地,对接法律服务需求,同时商定建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战略合作。

  “传统优势产业不断拓展国际市场,离不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跨境法律服务。”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彭兵说,企业要“长治久安”,需要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和风险防范规避机制。

  时光荏苒,春华秋实。红豆集团2007年赴柬埔寨投资,创办了江苏唯一、全国首批通过商务部和财政部核准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西港特区),目前已有中国、日本、韩国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109家企业入驻,成为柬埔寨最大的经济特区。

  “红豆集团海外业务风生水起,得益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强劲推动和法治护航。” 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周海江介绍,西港特区从建立之初,就聘请当地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常年提供法律支持,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江苏涉外律师不断完善境外投资决策、项目评估、过程监控和风险分担机制,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化解法律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月18日,江苏省司法厅、无锡市人民政府、红豆集团三方签约:共建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在西港特区。

  共建协议明确,省司法厅利用其各类资源,为西港特区建设完善的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支持。无锡市人民政府帮助法律服务中心顺利设立及有效运转。红豆集团利用其西港特区项目平台,与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法律咨询公司,并为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保障,形成有效的工作联系网络。

  打造新产品为保障企业稳步发展“支招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将连云港确定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节点城市,从国家规划层面赋予了连云港市新的战略定位和历史使命。

  连云港市组织志愿律师为第二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期间出台《推进2015年“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实施方案》,列举“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专项法律服务产品,为各类企业量身定制了《连云港市“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极大方便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江苏还通过主办企业“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预防论坛、江苏律师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座谈会、全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推进会等活动,邀请专家介绍中亚、东南亚国家和俄罗斯法律服务政策与实务,不断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南京市全面启动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成立专门课题组,加强与经济主管部门的沟通,掌握各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导向。常州市组织律师实地了解企业法律服务状况,认真听取对参与建设“一带一路” 所需的法律服务。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申报的《国家“一带一路”交汇点建没法治保障研究》被列为2015年度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

  无锡市司法局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法制办、国资委、工商联、贸促会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无锡“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的意见》。推出“十大措施”,组建一支由全市优秀涉外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一带一路”建设专业法律服务团,在跨境并购、项目及资本输入输出,以及参与国际诉讼与仲裁等方面,为当地企业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2016年8月,南通7家律师事务所发起成立南通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为南通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的企业决策提供国情、法律、环境保护、宗教习俗等方面的法律指引。同时,“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非法律服务站也揭牌,由江苏洲际英杰、江苏联佑两家律师事务所采取律师驻点服务的方式,为赛城集团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涉外投资风险管控、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不仅如此,南通市还出版42万字的《“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走访全市2000多家企业收集法律服务需求,与大成律师事务所南非、摩洛哥分支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多项举措为南通企业顺利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更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法律服务须先行。”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认为,企业管理者应进一步转变观念,从“救火”意识到“防火”意识,从法律救济意识到法律防范意识,从依法维权意识到依法治企意识。总之,要使我们的法律意识完成一个从被动意识到主动意识的提升。

  立足长远积极培养涉外律师人才

  2017年5月5日,我国首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主流水准的干线飞机——C919成功完成首次蓝天之旅,鲜为人知的是,江苏涉外律师在这个“大国重器”上也留下了烙印。

  由江苏选派到美国马里兰大学专门研习国际律师业务的宋政平律师学成归国后,带领云崖律师代表中方在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法律事务,以其高效的“亲密接触”和精湛的法律服务水准,成功代理设立中外合作中航雷华柯林斯(无锡)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博得业内外人士的高度赞誉。“能在大飞机项目中结出硕果,得益于省司法厅实施选拔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出国培训。” 宋政平介绍。

  防微杜渐,未雨绸缪。近年来,根据“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各领域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涉外法律服务和《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要求,江苏加大“一带一路”建设涉外律师人才培育和业务交流合作动作频出。

  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国家战略、大力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进行专题部署,2016年4月7日,省司法厅和省律协还出台了《关于做好“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就特别强调了加强人才培养。

  2015年11月,江苏省律协和淮海工学院共同成立江苏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法律风险防范的理论和实务研究,设立顾问委员会,聘请29名律师和大学教授为研究员。重点围绕编写境外投资指南;研究境外产业投资、股权投资、融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境外投资维权机制;江苏优势产业“走出去”法律风险专项调研;建立沿线国家合作律师库等开展实务研究工作。

  2016年,江苏省律协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签署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每年选拔24名具有较高涉外法律服务的中青年优秀人才,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参加法律实务培训。

  江苏还通过举办“涉外仲裁江苏行”培训活动,组织律师参加扬子江国际论坛“2016江苏-南部非洲投资与发展高层论坛”、首次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和“律师怎样为‘一带一路’及PPP提供法律服务”实务理论等研讨会,提升服务“一带一路”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江苏还先后与新疆、内蒙古、广西、福建等地律协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律师区域交流与合作平台,推进省内外律师加强“一带一路”战略下横向法律业务合作。组织省内律师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治环境与法律服务对接考察洽谈法律服务合作事宜。

  “助力江苏‘一带一路’战略建设,升级法律服务引领企业‘走出去’。”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万力表示,“一带一路”在推进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从未有过的法律难题,江苏将加强政策研究,把握政策导向,注重理论实务研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对接,多举措推动江苏律师的国际化水平,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海外企业“引进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法制网,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