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项举措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八大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解决制约社区服务功能发挥的“七多”现象(即台账评比多、创建评比多、任务多、机构多、机构多、挂牌多、盖章多、信息系统多),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减轻城乡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全面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
一是明确社区职能定位。制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进一步明确社区居(村)委会权责范围;二是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和有关单位,未经批准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社区;三是清理社区组织机构、活动阵地和工作任务。取消在社区建立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组织机构,清理在社区建立的活动阵地;四是规范社区挂牌。社区门口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村)委会两块组织机构的牌子,以及社区名称标识;五是精简社区台账。除工作原始记录、履职履约协议等确需建立的纸质台账外,其他纸质台账一律取消,并实行台账电子化;六是压缩创建达标评比项目。全面清理面向社区的各类创建达标、检查评比项目,开展综合性的和谐(平安、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七是规范社区盖章。严格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管理,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社区有能力承担并确需社区提供证明的,方可盖章证明;八是整合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九是增强社区服务力量。组织动员辖区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十是创新社区考核机制。对社区工作绩效的考评,必须以城乡社区居民群众的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对社区的各项考评,一律纳入和谐(平安、文明)社区建设考评中,年底一次实施。
《意见》提出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和落实推进措施,以确保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有序开展、推进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