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家新能源企业“未批先建” 被全省通报

21.11.2014  12:52

  近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通报了十家新能源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提前开工”等违规建设问题,并对涉及的违规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据悉,在被点名的企业中,既有华电、、中节能、龙源等中央企业所属单位,也有苏美达东台发电有限公司、南通建海投资有限公司等江苏本地能源企业。

  记者了解到,江苏这十家“未批先建”的新能源企业为:龙源大丰陆上风电、国华射阳陆上风电、华电尚德东台(三期)、中节能东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三期)、苏美达东台发电有限公司、滨海振发太阳能电厂、南通建海投资有限公司6MW光伏电站、南通市弘煜投资有限公司6MW光伏电站、中节能如皋分公司10MW光伏电站和海安鼎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5MW光伏电站。

  据通报内容显示,违规企业项目的开工日期多集中于2012年10月到2013年上半年,但直至2013年下半年有关部门才予以核准。其中,龙源大丰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日期是2011年11月,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1]2430号文件核准改项目,总装机容量7万千瓦,总投资68356.84万元。

  而华电国际旗下华电尚德东台(三期)项目核准日期为2013年6月,但实际开工日期却是2013年3月份,比核准日期提前3个月;苏美达东台发电有限公司开工时间比核准时间提前11个月,其获得核准时间为2013年9月,开工建设时间为2012年10月。

  对此,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表示:“这类‘未批先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制度,也不利于电力工程建设安全与质量管理。”同时,要求被通报的有关企业应高度重视问题,排查和梳理,全面审视问题,在2014年11月10日前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和江苏省能源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还要求违规企业要深刻检查、主动整改,其他企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项目核准(备案)相关制度以及《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今后如再发生提前开工等违规建设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一是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暂停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不办理转入商业运营手续;二是电网企业应根据要求,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暂缓办理并网手续;三是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江苏省能源局联合省能源监管办对发电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情况进行评价,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及其投资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依法从严审核其新建电源项目。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