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速淘汰臭氧层"杀手" 鼓励举报违法销售
9月16日,是第21个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纪念《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签署30周年。昨天,江苏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正在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同时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不法行为。
什么是臭氧层?
臭氧层是指大气层的平流层中臭氧浓度相对较高的部分,大多分布在离地20—50公里的高空,其主要作用是吸收短波紫外线,使地球上的生物免受有害紫外线的危害。大气平流层中的臭氧层可以吸收绝大部分有害的紫外线,但人类大量使用的一些人造化学品严重破坏了臭氧层,导致大量有害的紫外线直射地球,给地球生物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损害。科学研究证明,工业上大量生产和使用的全氯氟烃、全溴氟烃等物质,可强烈破坏臭氧分子。人们把这些破坏大气臭氧层的物质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英文简称ODS。
哪些是“臭氧杀手”?
江苏省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华凤林表示,消耗臭氧层物质目前有八大类96种,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冰箱、空调、灭火器材、泡沫、发胶、以及杀虫剂等产品中。臭氧一旦遭到破坏、形成臭氧空洞,将会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如引发白内障、皮肤癌等疾病,降低人体免疫力;同时,可能导致豆类、瓜果类作物的大量减产,使浮游生物数量减少,损害整个水生生态系统;此外,过多的紫外线到达低层大气,会导致对流层大气化学反应更为活跃,产生有害气体,降低城市空气质量,加速人工合成材料的老化,增加社会经济成本。
江苏加速淘汰臭氧层“杀手”
自2007年起,江苏先后参加了由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牵头组织、对我省约170余家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分批对全省环保系统400多名环境管理人员和相关企业300多名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通过落实国家淘汰政策,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了我省按时完成2010年1月1日实现CFC、哈龙和四氯化碳类ODS全面淘汰的国家履约目标。同时,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履约意识。
2014年江苏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相关企业有209家,销售企业有12家,目前各地环保部门对参考名单中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摸、核实,并借助2个备案制度以及信息报送制度的实施,构建动态更新的江苏“臭氧杀手”数据库,同时,加强项目审批、企业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
公众发现“臭氧杀手”可举报
华凤林也呼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身边点滴做起,培养有利于臭氧层保护的消费和生活习惯,比如购买不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品,联系规范的厂家安装空调并进行定期维护,到配备制冷剂回收和处理设备的维修站维修或报废相关产品,举报非法生产、使用和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等等。(王娟)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