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博士后人才新政 打造聚集青年才俊"强磁场"
中新网南京3月5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从创新博士后人才集聚机制、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集成支持力度、鼓励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提高博士后人才管理服务水平等4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旨在打造集聚青年才俊的“强磁场”。
海纳百川 大力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
《意见》提出,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再集聚培养博士后人才10000名。
比如,大力吸引优秀海外博士到江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优秀留学回国博士招收引进机制,扩大外籍博士后招收规模。将引进的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国青年人才列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范围。
又如,加大对企业类设站单位博士后人才招收引进支持力度。企业类设站单位引进博士后人才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经费,可按规定视同考核利润。企业引进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引进成本,优先从本单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率先提出对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类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再如,吸引鼓励省内外各类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在江苏工作。对引进或出站后留在江苏工作的博士后,可由用人单位或地方财政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享受地方高层次人才政策。
培养激励 放送博士后集成支持“大礼包”
为提高博士后人才培养质量,这次新政从博士后日常经费保障、提高科研创新项目质量、打通职业发展通道等方面准备了诚意满满的“大礼包”。
在博士后日常经费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博士后日常经费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除国家下拨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外,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非在职)日常经费由省财政择优资助。地方设站单位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各地财政择优资助。
在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方面,提出每年遴选一批国际先进、国内同行领先、符合江苏产业发展方向、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跟踪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良好研究和应用前景、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由省财政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新政还创新开辟了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针对原先在站博士后无法参与职称评审、出站博士后职称申报重复评价和低水平评价、事业单位岗位少等博士后群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意见》将在站博士后纳入可参评职称人员范畴、开设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放宽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出站博士后申报评审岗位职数限制。
梧桐栖凤 搭建博士后创新创业新平台
博士后群体年龄大多在35周岁以下,是人一生中创新思维最活跃、精力最旺盛、进取心最强的时候,处于创新创业的“黄金时期”。《意见》从建强博士后创新创业载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完善激励政策等方面拿出很多“干货”,旨在激发博士后的潜力。
为建强博士后创新创业载体,《意见》提出制定博士后设站引导目录,优化设站结构布局,同时每年认定10家“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意见》中鼓励博士后参与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等相关工作,定期举办博士后人才科技项目对接交流会、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
在完善博士后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方面,在站博士后享受国家和省关于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加强对博士后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硏机构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博士后自主创业,各地创业载体(包括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大学科技园等)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鼓励社会资金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形式,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创业孵化和转化科技成果。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中国博士后制度是培养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江苏是全国最早开展博士后工作的省份之一,博士后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成效显著。目前江苏共建有各类博士后载体1420个,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21693名;在站博士后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21190项、获批专利6712项;出站博士后70%选择留苏工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力军。(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