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加快开发区转型发展《意见》 鼓励建设“一区八园”
中国江苏网1月5日讯(记者 王逸男)今天下午,记者从江苏省商务厅获悉,《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将作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走出去”,加快培育开发区竞争发展新优势。
多年来,开发区一直是江苏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此次《意见》的提出,将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提高开发区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开发区“走出去”。江苏商务厅开发区处处长梁宝林表示:“苏南开发区尤其是国家级开发区要大力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苏中、苏北开发区突出引进外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进一步发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明确在未来要加快中瑞镇江生态产业园、中奥苏通科技产业园、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中意海安生态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加快培育江苏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合作,支持区内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
梁宝林介绍到,《意见》中的一大特点便是鼓励开发区建设“一区八园”,支持和鼓励开发区建设创新型园区、智慧园区、金融合作创新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共建园区。发展增添了体现江苏对外开放重点的区域特色,在发展中把开发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把全省开发区建设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为更好的促进开发区特色有序发展,《意见》中细化了开发区动态管理的内容。进一步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逐步实现“有升有退”的动态管理。在控制新增数量、提升发展质量的原则下,支持经济综合实力领先、产业特色明显、内生动力突出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对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罚。对当年经考核列全省后3位的开发区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对连续2年列全省后3位的开发区予以黄牌警告;对连续3年列全省后3位的开发区实行退出机制,并对机构建制作相应调整。
据悉,近年来江苏经济开发区发展一直处于全国领跑位置,2013年商务部公布的的前十家经济开发区,江苏占到三家。在新批准的开发区前十名中,江苏占有八家。目前,江苏在各县市均设有开发区共131家,占全省GDP、财政收支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