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全国首部促进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

25.12.2014  13:00

  新华网南京12月24日电(记者蒋芳)记者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获悉,全国首部促进全民阅读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并将每年的4月23日定为“江苏全民阅读日”。省政府每年举办“江苏读书节”,定期举办“江苏书展”。

  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今年发布的《2013年度江苏居民阅读状况调查蓝皮书》,2013年,江苏省成年居民各媒介综合阅读率为82.2%,高于全国水平5.5个百分点。其中,江苏成年居民图书阅读率为45.1%,数字化阅读方式接触率为52.8%。近七成成年居民通过“自费购买”阅读图书,四成居民一年内至少买过一次书,人均每年购书频次为2.99次。

  “爱读书、好读书,成为江苏在全国率先实施‘促进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的外部环境和土壤。”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少军表示,为确保“2020年全省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0%”之目标得以实现,江苏将推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加快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农家书屋、移动阅读等数字化项目和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实行公共图书馆分馆制,到2020年实现与县级图书馆通借通还、资源全覆盖;建立图书馆联盟,发展流动图书车,开展阅读关爱等活动;鼓励公共文化机构结合世界读书日、江苏全民阅读日、江苏读书节等组织阅读活动等。

  《决定》明确促进全民阅读遵循的原则是“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公益普惠、平等便利”,并提出“三个入”和“三个作为”,为促进全民阅读提供了重要保障。“三个纳入”即: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促进全民阅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其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个作为”即:将促进全民阅读工作作为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考核内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表示,“造烛求明,读书求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各自职责,抓紧制订《决定》实施的配套措施,地方各级人大要切实加大依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全力支持和督促把《决定》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据悉,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都注重通过制定法律保障促进阅读,如美国制定《卓越阅读法》,日本有《儿童读书活动推进法》,韩国有《阅读文化振兴法》,俄罗斯制定了《民族阅读大纲》等。目前,除江苏外,我国还有多个省市正在抓紧制定促进全民阅读有关法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