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会议现场
中国江苏网5月8讯(记者 王千榕) 今天上午,江苏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揭晓2014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和“十大好案例”。连云港市东海县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烧伤两儿童与李某某及《喜羊羊与灰太狼》制片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等10个案件获评“十大优秀案例”;常州市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实习大学生唐某工伤损害赔偿案”等10个案件获评“十大好案例”。
被评为“十大优秀案例”之首的是“烧伤两儿童与李某某及《喜羊羊与灰太狼》制片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该案件中,儿童模仿动画片情节烧伤小伙伴,援助律师经调查取证,协调不成后,向法院提前全国首例因人身损害状告动画片制作方的诉讼。最终,法援律师为两个未成年受害人获得85万元赔偿。此案意义深远,诉讼前后媒体多有报道,引起全社会对动漫作品履行青少年权益保障责任等广泛关注。
据了解,“十大优秀案例”和“十大好案例”,是由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资深法官、律师、新闻界专家组成评审组,从去年办理的8.31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中,选出68件参评,经过评审组两轮认真评议,最终确定。评选出的案例涉及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诸多领域。受援人既有经济困难的个人,也有百名农民工群体,还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员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坚持为受援人着想,竭诚为受援人维权,最大程度保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法律援助人员良好的道德风范和专业素养,集中反映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据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全省共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268个,依托律师事务所设立代办点950个,建立社区、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3100个,发展联络员13960人。全省各市进一步调整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援助对象实现了低保人群的全覆盖,并逐步向低收入人群覆盖延伸,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更加为民、惠民、便民、利民。万力还指出,此次评选出的“十大优秀案例”、“十大好案例”基本上是民事、经济类案件,希望能在下一次评选中多关注刑事案件。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吴晶介绍,2014年共资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46件,惠及26559名困难群众,分别同比增长37%和26%,定点资助了22个重点项目,资助案件受援人数占全省援助总人数的比例上升到31%。今年,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接到首批要求法律援助案件954件,拟资助办理其中804件,比去年同比增长21%,预计将惠及14200名困难群众。目前,基金会募集资金能力得到保证,2014年理财收益超过900万,基金总量达8400万。未来,基金会将开拓并加大对非政府类项目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