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修法支持港澳企业更好参与地方建设
中新网南京10月1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条例》继续鼓励苏港澳在各方面更紧密地开展合作;支持港澳投资者参与江苏省重大项目建设;引导港澳投资者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江苏是对外开放大省,香港、澳门两地与江苏的经贸关系密切,香港是江苏第一大外资来源地。在江苏的港澳投资主要投向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
2014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涉港澳投资的地方性法规,有效促进了港澳投资在江苏的发展。
“‘十三五’以来,港澳投资在江苏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投资的重大项目数在增加、投资的规模在扩大。”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史小庆告诉中新网记者。
江苏省商务厅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香港在江苏新设外资企业678家,实际使用外资157.1亿美元,同比增长19.2%。同期,澳门在江苏新设外资企业12家,实际使用外资1.2亿美元。
此次修改过的《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条例》,呈现出不少亮点和创新。
《条例》明确,鼓励港澳投资者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规划的实施。鼓励港澳投资者参与江苏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
《条例》首次通过立法明确了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制造业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提供支持保障,并加强相关要素的协调服务。
《条例》还提出,推进落实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税收协定优惠,以及其他税收优惠。鼓励港澳投资企业加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国际标准研制。
史小庆表示,修改后的《条例》将打造更优良的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港澳投资者和港澳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江苏投资发展的信心。(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