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优化内河水域通航环境 一波碧水映衬绿色发展

09.12.2020  09:12

  江苏依水而生、因水而兴,是真正意义上的水乡。依托江河湖海均全的水运资源禀赋,江苏航运一直在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撑区域经济共同发展上走在前列。

  随着航运业空前发展,船舶港口污染问题,得到社会高度重视。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平衡问题,着力打造“水韵江苏”之美,统筹做好治污、添绿、留白三篇文章,再现春江花月夜的美好景象。

  近年来,在港口航运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船舶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对水域清洁、饮用水安全和流域生态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为了做好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以来,江苏打响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防治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了“全要素”“全覆盖”“全闭环”要求下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运行机制。

  船舶污染防治全改造

  “以前图方便,很多船民会将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应急管道排入长江或湖泊,导致水质受到损害,现在我们对应急排放口的阀门进行铅封,使船员‘不得不’靠岸将各类船舶污染物按规定转移和处置。”8月14日,笔者在南京龙潭港集装箱码头看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五支队正对众诚26号集装箱船的应急排放口阀门进行铅封。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介绍,近年来江苏改变过去以罚为主的传统监管方式,变“”为“”,着力构建船舶、码头、港口和政府四位一体的船舶污染治理责任共同体。

  “船舶防污改造和铅封临近收尾。”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有约1.68万艘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完成改造,基本实现了本省籍小吨位船舶防污染改造的“应改尽改”,提前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同时,对400总吨以上货运船舶采取铅封方式“打补丁”“防偷排”,目前已完成铅封6163艘。

  为加快推进小吨位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改造工作,省交通部门会同省财政、生态环境部门下发补充通知,按照应装尽装的要求,对驳船、公务船、工程船安装防污设备提出补充规定,并向社会公布,自2020年11月30日起,不再接受免费改造申请,确保本月底前全面完成本省改造任务。

  岸基接收设施全覆盖

  11月5日下午2点,崭新的“苏常洁1号”污水收集船缓缓驶离常州运河西港码头,开始了它的巡回收运工作。5分钟后,污水收集船停靠在“兴陶机61188”号砂石船旁边,工作人员麻利地将污水收运软管递送到砂石船上,小型电泵呼啦啦运转了几分钟,船上的一箱污水立刻被加压输送到了“苏常洁1号”上。

  “苏常洁1号”10月底刚刚下水,是常州市水上交通防污染领域的首款“治污重器”。工作人员一边给砂石船抽污水,一边还顺手收走船上的垃圾,丢进收集船上的分类垃圾箱中。收回管道后,“苏常洁1号”又继续向下游驶去。常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孙达说,这艘污水收集船每次可装载20吨生活污水和油污废水,每天巡回一次,平均一天可以免费为40条船解决污水送交问题。

  像“苏常洁1号”这样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江苏已基本完成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船舶垃圾接收设施5881套、生活污水接收设施2656套、含油污水接收设施2328套。配备移动接收车125辆、移动接收船144艘,已做到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设施的全覆盖,实现了“应建尽建”。

  污染治理成效初显

  与此同时,港口船舶防污设施使用执法监管持续加力。长江江苏段内河船舶垃圾污水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期间,长江江苏段港口码头共接收船舶垃圾1129吨,船舶生活污水35215立方,同比分别增加9倍和25倍。我省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船舶污染物“零排放”的最高标准,高标准开展京杭运河江苏段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二号行动,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严厉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未按规定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港口企业,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港口企业依法吊销经营许可。活动期间全省辖区共检查船舶2857艘,实施行政处罚265起,基本实现船舶污染物“应交尽交”“应收尽收”。

  经过一段时间的船舶港口污染及其水污染综合治理,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得到提升。据省生态环境部门监测,今年上半年,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断面优Ⅲ比例达97.8%、同比提高13.4%;主要入海河流优Ⅲ比例为69.2%,同比上升19.2%;国考断面、主要入江支流和入海河流断面全部消除了劣Ⅴ类。水韵江苏已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鲜明的生态底色。

  扎实推进船舶港口大气污染治理

  今年4月,扬州地方海事“海巡06403”艇装载船舶尾气遥测仪出动巡航,这意味着用于船舶燃油尾气移动监测的船舶尾气移动遥感监测系统在该局正式启用。巡航当日,扬州地方海事便查获涉嫌使用超标燃油船舶。

  为更好落实排放控制区相关政策要求,扬州地方海事部门今年开始在海事巡逻艇上增设船载船舶尾气遥测仪,这将大大提高对在航船舶燃油使用情况的监测能力。船舶尾气遥测仪堪称海事日常监管“神器”,可以解决“在航”船舶监管盲点,监管对象不再局限于靠港船舶;可以解决“豁免”船舶监管盲点,能够发现尾气处理装置建而不用或故障等现象。今后,船载船舶尾气遥测仪的使用,将是发现硫含量超标燃油嫌疑船舶的有效途径,也将成为打击违法使用不合格燃油船舶的秘密武器。

  目前,江苏在推进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面,沿江151家港口企业全部完成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沿海、内河511家港口企业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在开展船舶废气污染防治方面,累计抽检内河船舶使用燃油2837艘次,发现不合格船舶共134艘次并要求立刻整改。在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方面,督促各市完成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已完成3个泊位的油气回收设施的建设。在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方面,新建或改造岸电覆盖泊位数825个,累计建成港口岸电设施2177套,覆盖泊位数2624个。(陈锴 韩东)

来源: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