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器官捐献移植例数超过前三年总和
新华报业网讯 12月27日,记者从江苏省卫计委、江苏省红十字会在宁举行的江苏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北区经验交流上获悉,今年以来,江苏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主要指DCD)取得突破性进展,自2010年江苏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累计完成98例器官捐献移植,而2014年一年就完成了55例,超过了以往三年的总和。江苏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祖瑚说:“近年来,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主要指DCD)在我国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其中广东、浙江、天津等十多个省市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止到日前我国共完成2803例人体器官捐献。今年江苏的DCD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今年55例DCD捐献的器官,先后帮助开展了肝脏移植40余例以及肾脏移植80余例,挽救了很多晚期重症患者。”
据分析,阻碍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最大的障碍是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所致,而唤醒民众这方面的意识,日益增加的专职协调员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据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移植中心主任王学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江苏省人民医院自今年6月份承担了江苏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北区主任单位,先后派出协调员和医务人员深入基层,走遍江苏近60余个县市,宣传和推进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和条例。以肝移植为例,今年江苏省人民医院共完成肝移植手术81例,其中该院由DCD来源完成的肝移植手术为29例,超过了肝移植手术量的1/3,而前三年加起来的器官捐献移植手术总共也就8例。”江苏省人民医院器官移植协调员邵文雨医生告诉记者,作为专职协调员,早期他常常被人们误解为“劝说员”,其实这是不正确的理解。DCD捐献一定是自愿原则为先的,专职协调员只是发现潜在的捐献者后告诉他们器官捐献的意义何在,帮助联系红十字相关工作人员以后继的移植工作,而限于客观陈述,决定权必须交给当事人及其亲属。
据了解,不仅如此,器官移植协调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也必须通过相应的考试获得其资质才能担任,前两年第一次资质考试,江苏省只有25位协调员,而目前数字翻番。“光有协调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广大民众能够破除传统观念,接受器官移植能够挽救更多生命这样的科学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协调员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邵文雨坦言。
虽然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江苏自愿捐献器官数量也超过了往年总量。但王学浩院士依然忧心忡忡:“目前我国年器官移植量约9000例,而每年约有30万名患者需要器官移植,器官移植供需缺口仍然很大。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体现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事业,光靠医务人员参与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广大民众等社会各界方方面面广泛地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他表示,明年计划联合相关机构制作一部有关器官捐献的公益片,邀请社会公众人物担任形象大使,不断推动此项工作的进展。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沈峥嵘
编辑: 章强、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