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 通过多项法规条例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于12月4日上午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接受李学勇辞去江苏省省长职务的请求,接受王立科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石泰峰为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江苏省旅游条例》,批准了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镇江市报批的6件法规,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以及相关事项。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案,罗志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罗志军在会议闭幕前讲了话。他指出,本次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委员会要会同相关方面开展集中宣传,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权威解读。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把条例各项规定认真落到实处。
罗志军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会同相关委员会认真汇总整理,分别送省政府、省法院研究处理。省政府、省法院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认真研究处理,不断改进工作,并及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要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查。
罗志军指出,今年以来,省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全省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及时对省级收支预算进行调整,既体现了中央要求,又符合江苏实际,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人大相关决议决定,切实做好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工作,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罗志军指出,办理落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重要职责和义务,是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要途径。“一府两院”和各有关方面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办理机制,密切协同配合,切实改进工作,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罗志军指出,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江苏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不仅要总结今年工作,确定明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而且要审查批准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事关江苏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各有关方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罗志军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通过学习贯彻,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同心协力把中央和省委勾画的美好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现实。
罗志军强调,面对“十三五”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要群策群力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审查工作,确保规划纲要在人代会上顺利通过,把省委关于“十三五”发展的重大决策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要围绕“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重大改革举措,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把“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年度计划、专项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十三五”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团结动员全省人民积极投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伟大实践,为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而合力奋斗。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定之、张卫国、蒋宏坤、张艳、史和平、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副省长张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等列席会议。(王晓映)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