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城市环境整治成绩单 300多万居民受益

02.06.2015  10:19

  从2013年7月开始,江苏启动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近两年过去了,该项工作进展如何?1日下午,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成绩单”:各省辖市均达到合格标准,其中徐州、常州、南京、南通、扬州、无锡、苏州等7市达到优秀标准。

  江苏省住建厅巡视员王翔介绍,所谓“931”行动就是指“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等9类环境薄弱地段存在的脏乱差和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城市容貌和群众生活的“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等3类容貌秩序问题进行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大力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

  为了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每年江苏省政府都与各地市签订责任状,将整治任务项目化。2014年,全省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书的“九整治”项目共4155个,已完成4074个,完成率达98.1%,81个项目因规划调整、拆迁等原因,未能实施或将延期完成,计划完成的11170个“三规范”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群众综合满意率达到87%,整治成效得到市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要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定位为民生工程,要高度关注民生、强调因地制宜,将百姓需求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王翔说,在整治过程中,各地着力实施保留城中村、老旧小区环境改善工作,针对房屋年久失修、道路破损、排水不畅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全面改善居住区环境质量,全省有约322万居民从中直接受益。同时,统筹资源、量力而行实施城中村、集中成片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约有30万居民搬进新房。

  2015年是江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王翔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三年整治工作要求,以基本消除城市脏乱差为目标,结合2015年年度整治任务,建立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