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项机制力推干部担当作为
本报南京6月12日电(记者贺广华、姚雪青)干得不好“下”,干好了再“上”!江苏省沭阳县一位因工作失误而被降级使用的原正科职干部,几年来在副职岗位上干出实绩,近日再次被提拔为“一把手”。
为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干部“下”的问题,沭阳县去年在省内首建“科级干部问题行为管理数据库”,累计已有24名“能力不胜任、作风不过硬、状态不适宜、自律不严格”的干部“入库”整改。整改不力的干部受到降级或免职处理;整改到位、获得单位和群众认可的4名干部,则“出库”重新任职。
改革步入深水区,需要攻坚克难的担当者。江苏省委今年5月出台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使干部在科学的考评中释放潜能、合理的期许中自觉行为、正确的导向中不断奋进,凝心聚力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三项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江苏省委通过建立法定程序和负面清单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完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让奋发有为的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对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错误,责其改正并予以宽容;建立健全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推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
日前,东海县某局党委书记在任职期间,下属单位两名业务科长在履行招投标程序中,因操作不合规受到党纪处分,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应当追究其领导责任。纪检部门调查后认定他在“放管服”改革中大力推进、未谋私利,事后及时实行“不见面招投标”,弥补了程序漏洞,符合容错免责相关规定,于是采取了提醒谈话的处理方式。
但保护不等于庇护,宽容不等于纵容。江苏清晰划定容错边界底线,确保容错机制不成为干部胡乱作为甚至违纪违规的保护伞;坚持容错与纠错相结合,在容错的同时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庸政懒政领导干部,各地更是使出一系列“杀手锏”。
泰州市设立“蜗牛奖”,剑指推进重点项目不得力、履行行政职能不到位、解决群众关切不及时的责任人。两年来,泰州市已先后向57个单位或个人颁发“蜗牛奖”,整改不力的“蜗牛”不仅“丢面子”,更有可能“丢位子”。
干部为事业着想,组织为干部着想。“三项机制”以制度创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高邮市经信委主任陆炜,54岁时被提拔为副处级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去年以来,当地提拔使用了10名像他这样的“老黄牛”式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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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