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财政:构筑民生财政新防线

24.10.2014  10:40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人均筹资标准增加100元,提高到680元,同时提高补偿报销、大病救助比例和限额;将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增加100元和18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660元;将失地农民每月养老保障标准人均提高90元……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围绕“改进作风、服务民生”主题,紧扣广大群众需求,积极构筑民生财政新防线,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在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同时,江宁区财政局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一方面在支出中“精打细算”,坚持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加大对“三公”经费的控制力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在支出中“保障重点”,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增加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集中财力向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公共安全、环境整治等民生领域倾斜。 截至8月底,该局拨付教育资金9.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5.8亿元,公共卫生服务资金6.1亿元,安排专项资金2.6亿元推进市民中心等“三大中心”建设,全区公共财政收入的七成以上用于惠民保障、富民增收和社会事业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

  围绕构筑民生新防线,除加大民生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外,该局积极完善民生保障的相关财政政策,逐步提高养老、医疗及困难救助的标准,健全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措施,优先解决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征集到的群众反映问题,并加强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等方面的经费保障,研究出台强化村级能力建设的措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截至目前,已先后制定财政预算编制指南等15项制度办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到的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47条民生方面的意见建议已整改解决42条。 此外,还进一步健全岗位服务规范,将区行政窗口践行的“三心”服务理念拓展到全局各岗位,融入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兑现“一站三声六制九公开”的服务承诺,用实实在在的举措真正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