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率先实施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并轨”

06.06.2017  22:34
        日前,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交接仪式在该区卫计局顺利完成,这意味着原来由江宁区卫计局负责的新农合工作从此交由该区人社局管理,标志着江宁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根据2016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省市政府先后印发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6月底前,完成工作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整合,该区于6月1日顺利完成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交接,在全市率先实施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并轨”。
        “此次整合,不仅是两个部门之间的职能整合,更重要的是群众身份的转变。”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道,以前只有农民才能参加新农合,非农民外全部参加居民医保,“并轨”后就实现了城乡统一。
        据悉,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后,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险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届时江宁区42万城乡居民将从中受益。
作者:谷昊;蒋龙友;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