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小司法所创出矛盾调解“大经验”
近年来,上峰所坚持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构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调联动、衔接配合的大调解体系,将矛盾化解在前沿,形成独特的“上峰经验”,有力保障了当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完善街道、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上下衔接、纵横交错的民调组织网络体系,村(社区)司法站建成率100%,打造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队伍、调解小组队伍、三老志愿者等网络体系,奠定矛盾纠纷化解的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联动调调。充分利用与汤山法庭、上峰派出所、上峰监察室比邻同街的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推进“公调”“诉调”对接力度,在突发案件联动处置、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诉讼调结执行率方面形成了独特经验,有效减少诉讼量。多次参与庭前调解,将人民调解情理与民俗倾向性和司法调解法律规范倾向性有机结合,实现“非诉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推进实战建设。通过实战化模式紧密连接区局机关部门和基层司法所,有效扩大司法所资源、壮大人民调解力量。积极探索建立“网络调解”、“视频调解”、“微博调解”等调解方式,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调解服务。开通微信公众号,将司法所实体服务延伸到网络虚拟空间,专人维护运营,实时发布服务信息、调解案例等,方便群众远程申请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满足网络用户需求。
四是强化长效管理。矛盾排查机制,建立村社区、综治、信访、检察室、法庭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纠纷预警、信息沟通,难题解答,技巧沟通,分析研判”五个模式。每月牵头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开展综合性分析研判,推动矛盾纠纷调处由被动受理、静态分析、事后调处向主动预防、动态研判和事前预警转变。案件回访机制,本着确保当事人满意、减少矛盾纠纷再发生风险,及时跟踪走访,保证纠纷得到实际履行。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定期以会代训、年度集中培训、交流参观等方式,不断加强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有效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