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行使人大监督权,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全面部署先期开展省内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呼应全国人大工作安排,打好碧水保卫战。
◎这次检查查什么
聚焦落实情况逐条对照剖析
执法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震宁在部署检查工作时说,这次检查将着重把握“三个聚焦”,其一就是聚焦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不能简单地将检查停留在工作层面,在检查过程中,要逐条对照法定责任,重点剖析哪些责任没有尽到,哪些义务没有履行,哪些制度没有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目前,我省的水污染防治条例还未出台,但专项条例不少,执法检查中,也将同步检查这些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找问题
江苏素有“水韵之乡”美称,水域面积占比17%,居全国之首。尽管这些年我省水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但总体质量仍不容乐观,特别是长江、淮河两大流域支流均存在一定程度污染。国家将长江经济带、我省将太湖流域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此次检查安排了南京、泰州、无锡、常州、徐州、淮安6个设区市,由省人大常委会直接进行实地检查。围绕国家规定的重点治污水体,检查还将关注查看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全面落实,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是否如期完成等。通过普遍检查,发现面上的、共性的问题;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查找个性典型问题和现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去年底,省政府根据省人大作出的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梳理归纳了2018-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包括7大类95个问题,其中涉“水”的近三分之一。这次检查,也将聚焦这些问题开展监督,借机对突出问题清单处理情况做一次集中“检验”。同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怎么跟踪监督
7月将开展专题询问
11月开展满意度测评
记者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此次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省市联动执法检查实现13个设区市全覆盖,将从4月开始,实地检查持续到5月,期间还将引入第三方评估,形成有质量的专题报告。
7月下旬,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加强跟踪监督。11月,还将对省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记者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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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