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利重点工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召开
3月23日,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分党组在南京组织召开全省水利重点工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厅党组成员、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局长朱海生到会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并围绕加强省水利重点工程党风廉政建设,交流落实局机关及省水利重点工程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
朱海生充分肯定了局机关党支部及省各水利重点工程建管局临时党支部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要求大家认清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切实履行党支部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工程建设管理、同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二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分管业务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以身作则,树好廉政标杆。三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坚守组织原则,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四要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度、报告制度、约谈制度、述廉制度,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运行机制。五要全面强化重点领域防控,针对当前水利建设市场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厘清工程建设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点,提前介入,严格把关,把廉政风险遏制在萌芽中,确保工程建设“四个安全”。
厅机关党委相关负责同志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二要严格党内生活,落实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做到临时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不“临时”。三要守纪律、讲规矩,积极探索临时党支部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会上,朱海生与局机关党支部书记、省水利重点工程建管局临时党支部书记代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省太湖治理工程建管局、省淮河入江水道工程建管局、省世行贷款泰东河工程建设局、省泰州引江河第二期工程建设局等4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厅机关党委相关负责同志、全局处级以上干部和省各水利重点工程建管局临时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李丰宁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