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下达

19.04.2017  19:1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水利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

苏财农【2017】28号

  省水利厅及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省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安排和省水利厅《关于申请拨付2017年水利前期工作经费的函》(苏水函〔2017〕56号),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下达给你们,列2017年“2130331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江苏省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52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前期工作任务。

  附件:1.2017年省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表(按项目)

  2.2017年省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表(按下达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