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调研我省河湖分级管理工作
9月2—4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建设管理督查专员祖雷鸣一行3人,来我省调研河湖分级管理工作。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副厅长陶长生会见了调研组一行。
调研组分别对南京市江宁区朝阳水库、牌坊水库,泰州市高港区马厂中沟、南官河、许庄河,江阴市花山河、大河港、东横河、白屈港,常熟市海洋泾、望虞河、尚湖等河湖管理现场进行了考察,对江都水利枢纽创建国家级管理单位进行了指导,并听取了我省水利部门关于河道等级划分和河湖分级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与基层水管单位进行了座谈。
祖雷鸣肯定了我省河道等级划分的成果和河湖分级管理工作上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江苏河道等级划分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各类河道属性,并与河道分级管理工作相挂钩,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他希望,江苏作为全国水利现代化建设的示范省,在水利工程和河湖管理上能够不断创新,做出示范。
近年来,我省河湖分级管理工作实现了“三个到位”和“三个创新”。“三个到位”是指:政策责任到位,省市县三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清晰,责任明确;管理人员到位,各级河湖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管护人员落实较好,河湖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强化;经费到位,省市县三级都加大了河湖管理经费的投入力度,省级专项安排省骨干河道管护经费和湖泊保护经费。“三个创新”是指:体制机制创新,开展省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和湖泊联席会议制度管理,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管理态势;管理模式创新,采用整合现有管理单位职能、委托管理、劳务代理等各种模式,创新河湖管理模式,积极推进河湖长效管护;管理手段创新,充分利用遥感监测、信息化等高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蓝线保护、河湖管理与保护规划约束机制,推动退圩还湖工程,推行河湖资源利用占补平衡。
厅工管处、规划办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和参加座谈。(供稿:厅工管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