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巡礼——全面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综述
2014年7月22日,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武进遥观南枢纽顺利开标。这也是我省2013年发布《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试行办法》以来,第一个实践代建制的项目,标志着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领域深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水利建设投资持续增长,重点工程投资规模从2005年的35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125亿元。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革故鼎新,从“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到“规划许可制、竞争立项制、投资控制制、资金保障制、绩效评估制”新五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江苏模式,推动全省水利工程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全省启动深化水利改革以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领域的改革步入深水区,某个环节的单兵突进已难以实现改革效益最大化。为此,江苏水利围绕建设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升,过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整体推进,打出了一套改革的组合拳。
代建制: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2013年,太湖水环境治理新沟河工程开工建设,工程概算投资56亿多元,其中新沟河工程武进境内投资达25.85亿元,巨大的工程投资和工程量创下了武进水利工程建设历史之最。武进区水利局负责同志感叹道,仅凭自身力量,无论管理能力,还是技术水平都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
穷则思变,变则通。省太湖治理建管局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契机,决定在遥观南枢纽推进代建制,以弥补建设管理力量的不足。经投标文件初步审查、报价复核、组织实施方案评审、项目经理答辩、评委赋分等程序,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在5家竞标单位中拔得头筹。
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下,代建制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吸收社会人力资源参与到项目建设管理当中,但如果项目投资概算偏小,企业利润得不到保证,代建单位投入资源和力量就会有限,必然影响代建单位建设管理的效果。针对这一难题,《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试行办法》明确规定,行政区域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政府投资(或者融资)占总投资额30%以上,或者政府投资(或者融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可以实行代建制。
与传统“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建设管理模式相比,代建制的推行解决了政府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两难境地,政府不用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从而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 实现投资、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质量和安全两翼齐飞,为水利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两手发力”既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要求,也是深化水利改革的必然选择。江苏水利在加快治水市场化机制探索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在转型期水治理中的主导作用,特别是在市场和社会力量成长起来之前,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体两翼”,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政府部门责无旁贷,不仅要管,还要管严管好。
随着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蓬勃发展,工程项目面广、量大、点多,为应对繁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省积极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高度重视发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上的监管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在水利建设工地构建建设单位统一领导、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各负其责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充分发挥基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作用,我省还积极推动基层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全省13个地级市均设置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38个县(市、区)成立了县级质量监督机构。总体上,省、市、县三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为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我省大力推进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先后制定颁布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水利工程铸铁闸门设计制造安装验收规范》、《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等多部地方标准,以及《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科学指导全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坚实的制度和技术保障。
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我省逐步实现了从实体质量安全检查为主向质量安全检查行为为主的转变,切实加强对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的检查,不断规范质量管理行为。针对水利工程线长、点多的特点,我省还在泰东河等重点水利工程积极推进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方式,通过在工程现场布置监控装置实时监控,随时掌握工程建设动态。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江苏“诚信水利”
作为“诚信江苏”的重要战略组成,近年来,我省不断规范市场建设行为,着力推进诚信水利建设,已初步建立水利建设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监管体系。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是保障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的核心要求,是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最基本的原则。为加强标后管理,我省引入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实行履约考核、及时评定等级,来加强和完善投标方的诚信体系建设,实行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动态监管。进入江苏水利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统统纳入信用等级考核,依据信用等级确定从业单位评标资信得分,把信用等级作为投标人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评判依据之一列入招标文件,且在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对于信用等级低的,将暂停其半年或一年参与江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目前在江苏省水利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资质审批和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优质工程”评选中,已充分考虑相关单位的信用情况、如有不良行为,不予审批和评奖。
信用体系建立以来,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防止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厅招标办工作人员介绍,建立信用档案信息,招标投标双方均可快捷通过网络获得相关信息和服务,提高招投标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此外在招投标活动中,信用信息能够起到优胜劣汰的效果,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为积极推进有关行业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我省还大力推行江苏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违规违法者无处藏身。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扩大信用等级的使用范围,例如资质认定、优质工程评选、文明工地评选等,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供稿: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