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部署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安委会和水利部通知要求,省水利厅部署开展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检查要求针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危险源辨识管控,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
大检查对象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内容包括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5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监管制度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等3个方面的重点督导内容。
大检查时间为2017年7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各地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对照安全生产检查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二是深入检查、集中整治阶段,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对表检查,对所辖范围内的直管在建和已建工程做到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地督查、巩固提高阶段,各地各单位突出重点地区和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省水利厅结合其他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机构,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细化责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务求大检查取得实效。(供稿:厅安监处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