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学习培训

17.04.2015  11:58

  近日,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专题学习会,在宁厅直单位科以上干部220余人参加学习会。
  《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形势新要求,而制定的一部专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程序的政府规章。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学习贯彻,李亚平厅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组织好厅机关学习贯彻。省水利厅将《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单行本印发到厅机关人手一册。并专门举办一期培训班,对厅机关各处室和参公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在宁其他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培训。培训班上,顾爱平围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出台背景、行政程序主体、行政程序权力与义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合同、行政指导、公众建议、行政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对水利干部职工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条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