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来了!明年底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交汇点讯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不断巩固治理成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方案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明确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各设区市和太湖流域县(市)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到2020年底,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各市、县(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全运行。
方案指出了重点工作任务。对建成区尚未实施治理的黑臭水体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在全面核查黑臭水体底数基础上,绘制黑臭水体分布图,实行挂图作战、逐个销号。
突出控源截污,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加强工业企业和农业农村污染控制,严禁城镇垃圾和工业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加强内源治理,科学实施清淤疏浚,清除底泥中沉积的污染物。加强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治理,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
推进活水保质,合理调配水资源,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防止河湖水通过雨水排放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同时大力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
注重生态修复,开展河道岸线环境整治,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城市水体的自净功能,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从源头解决雨污管道混接问题,降低雨季管道淤积冲刷对水体产生的污染。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明确城市建成区内每个黑臭水体的河长、湖长。河长湖长要带头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2019年底前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
来自江苏省住建厅的统计显示,2018年全省计划实施129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截至11月底,全省计划整治的黑臭水体已开工128个,66个已完成整治。下一步,将加快落实方案。开展省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全省做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对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的日常管护,巩固好已取得的治理成果,防止反弹,确保水体“长治久清”。
交汇点记者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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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顾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