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拟上调0.7元,昨进行听证

27.08.2015  15:32

  调整后居民每月户均增支8.59元,有人理解有人质疑

  毕俊星

  中国江苏网8月27日讯昨天,常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听证参加人中既有普通消费者,也有政府相关部门代表。根据此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前次阶梯水价中第一阶梯用水量(按一户三人计算)的20立方米被下调为14立方米,而基础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分别上调0.35元,到户水价整体上调0.7元。

  水价上调

  到户水价每吨增七毛

  据常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的通知》(苏价工[2012]140号)等精神,经成本监审、市场调研,形成了常州市区2015年自来水价格改革初步方案。据悉,此次调整范围为由通用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用户,金坛和溧阳区域水价暂不涉及。

  方案中对水价和用水阶梯分别作出调整:一是上调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分别上调0.35元/m3。二是调整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求,第一阶梯用水量由现行每月20m3/户压缩到每月14m3/户;覆盖面由原来的第一阶梯水量覆盖95%的居民家庭,调整为第一阶梯水量覆盖85%的居民家庭,第一、二阶梯水量合计覆盖95%的居民家庭;阶梯价差由原来的1:1.5:2,调整为1:1.5:3。三是调整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方法,由“补钱”改为“补量”,强化其基本用量保障,经常州市民政局、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实行每月每户免费使用7立方米自来水的办法。

  新的补贴办法涉及常州市区8462户困难居民,年合计补贴额达267.98万元(其中:自来水公司支出107.19万元,排水管理处支出160.79万元),较原补贴方案多补贴96.75万元,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用水的保障力度。

  调整后

  每户居民月均增支8.59元

  根据测算,如按公示方案调整水价,此次调整后居民生活户均月平均增支8.59元,其中:第一阶梯内用户约40.96万户,户均月平均增支5.25元;第二阶梯用户约5.47万户,户均月平均增支14.02元;第三阶梯用户约2.07万户,月平均增支60.66元。水价调整增支约占2014年度全市户均月消费支出4620元的0.1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0.13个百分点。

  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约1.31万户,包括各类学校教学生活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用水、民政福利院和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水、经物价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农产品平价商店用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生产性用水等,年平均增支1066元/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总表制用户有2500户,年平均增支684元/户。

  如果家里人口较多,用水量较大,是不是就一定要承担超过第一阶梯的水价呢?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实际并非如此,“我们现在的方案中,14m3是一个三口之家的第一阶梯用量上限,如果人口较多,每增加一人,这个用量将会增加4m3,并且阶梯水价的计算周期并非按月,而是按照全年月均计算,也就是说,即便这个家庭有几个月用水量超过第一阶梯,但是全年总用水量平均到每个月,如果没有超过规定的14m3上限,就是按照第一阶梯到户水价计算。”

  实施阶梯水价的

  仅是基础水价

  阶梯水价怎么算?方案中的阶梯差1:1.5:3是那些价格的比例?第一阶梯(用水量≤14m3)水价为3.77元/m3、第二阶梯(14m3<用水量≤21m3)为4.69元/m3、第三阶梯(用水量>21m3)为7.43元元/m3,这些水费该如何计算?常州市物价局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实施阶梯水价的,并非到户水价,而仅仅是基础水价。

  根据方案,2010年7月后实施的阶梯水价中,第一阶梯到户3.07元/m3的到户水价构成中,基本水价为1.48元/m3,按照原定阶梯差,第二阶梯到户水价中基本水价经计算为2.22元/m3,实际确定为2.19元/m3,而此次调整后,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上调为1.83元/m3,按照现行阶梯差,第二阶梯基本水价则上升为2.753元/m3,第三阶梯即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三倍,为5.49元/m3。以第二阶梯为例,到户水价即基本水价2.75元/m3、污水处理费1.70元/m3、水资源费0.20元/m3以及城市附加费0.04元/m3四项费用的总和,也就是4.69元/m3。

  以一个三口之家月均用水21m3计算,21m3用水中,14m3按照第一阶梯水价计算,后7m3,由于没有超过21m3的第二阶梯上限,因此按照第二阶梯水价计费,到户水价为4.69元/m3。

  听证会现场

  有人理解有人质疑

  此次水价调整此前在常州引起强烈反响,在召开听证会之前,常州市物价局通过市区居民用户自愿报名(共44名),经常州市公证处现场监督抽签产生,含8名正式人员、2名替补人员和5名旁听人员;常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总工会、消协、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由所在单位推荐、物价部门聘请产生;经营者参加人由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根据记者参与旁听了解,参与听证并发言的参加人对此次调整价格均持理解态度,但是对于自来水水质、调整幅度有所要求和质疑。

  通讯员常价宣 本报记者毕俊星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