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氨水倒灌进自来水管灼伤居民 系违规操作

29.04.2016  13:20

  氨水倒灌进自来水管灼伤居民,原是江苏省常熟市中兴化工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违规操作所致。今天上午,常熟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5年9月18日早上,常熟市尚湖镇湖庄村的村民们拧开水龙头准备洗漱,却闻到一股刺鼻的化肥味,刷牙后口腔出现灼烧刺痛感。消息传开后,村民们非常担心,不敢再使用自来水,一时间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后经调查,原是常熟市中兴化工有限公司将有毒液体氨水倒灌进自来水管所致。

  这起事故直接导致常熟市尚湖镇湖庄村714户2000余人受到影响,其中核心区域影响较重的农户154户811人,14人用水时不同程度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今天上午,常熟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常熟市中兴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30日,类型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许可经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主要从事氨溶液加工、储存、销售业务,被告人李某为专职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为图便利、降低经营成本,在常熟市中兴化工有限公司的氨溶液加工、储存中违规操作,私自在储水罐壁上安装自来水接口取水,将生产用水管网与城乡公共供水管网直接连接,且储水罐与自来水管连接的阀门未关闭;并擅自改变储水罐的用途用于储存稀氨水。

  2015年9月18日凌晨,在外部自来水管网停水的情况下,该公司内大量稀氨水倒灌进自来水管网,致使周边自来水管网大面积污染。  

  案发当日,很多村民在早上用自来水刷牙漱口或洗脸时口腔、嘴巴被灼伤,用自来水煮粥或泡茶的,食用后产生呕吐、手脚无力、拉肚子等症状,自来水明显发黄且有刺鼻异味,手指沾上也会有刺痛感。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等五人的损伤均已构成人体轻微伤。案发当日,常熟市公安局对李某进行传唤,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不法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储存中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周边自来水管网大面积污染,影响人员众、范围广,并造成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影响及严重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