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 积极应对强降水防灾救灾

04.07.2016  23:34

  6月30日以来,江苏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天气。南京、无锡、常州、泰州等地出现暴雨和大暴雨,并伴随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受强降水影响,省内太湖及苏南运河、秦淮河等水位已超警戒水位。

  对此,经省政府批准,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于7月1日10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3日17时又提升为Ⅱ级,要求有关市人民政府和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暴雨洪涝防范应急和防灾救灾工作。省委书记李强批示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堤岸巡查,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迅速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暴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市人民政府和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李强书记的批示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测预报、强化联防联动和强化应急救灾工作。

  江苏省气象局迅速贯彻落实李强书记批示和石泰峰省长、徐鸣副省长到省防指调度沿江、太湖防汛会议的精神,要求全省各级气象部门面对持续降水的天气形势,集中主要精力,树立责任意识,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将当前的防汛救灾服务工作放在第一位,尽心尽责、落实责任做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