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 利用条例》元旦施行

30.12.2014  08:27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与省气象局联合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蒋宏坤说,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努力在全省营造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的良好氛围,真正使之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气候资源变化研究,加强气候资源影响评估系统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各级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 (王晓映)

原标题: 《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 利用条例》元旦施行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