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成宿迁民商“第一案”

30.10.2015  08:37

  本报讯(通讯员杨 洁钱 钥)“民间借贷案件,已经超过婚姻家庭案件,成为宿迁民商事第一大案件类型。”10月29日,宿迁市中级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0986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3.67%。

  2011年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宿迁民间融资借贷的规模不断扩大,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收结案数均大幅上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新收民间借贷案件4万多件,其中,2014年新收10769件,比2011年上升57.53%。

  5年来,两级法院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8349件,其中2014年审结10272件,比2013年上升24.28%。民间借贷案件已经超过婚姻家庭案件成为民商事第一大案件类型。

  与此同时,民间借贷案件标的额直线上升。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标的额总计145627万元,比2011年增加92378万元,上升173.48%,年均增长率为57.83%。“民间借贷已经不同于传统的小额资金周转,日趋显现经营性特征。”宿迁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建华说。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民间借贷社会参与度越来越高,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除了自然人、民营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外,还包括融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及部分典当行等中介机构,风险程度高、监督体系薄弱。受高利诱惑,部分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教师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也参与专职放贷。民间借贷主体的多样化导致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愈发复杂。

编辑: 项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