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男子不顾民警阻拦捅死继母 一审被判死刑

13.02.2015  18:33

  来南京几个月,没找到工作,2万多元钱却花光了。30多岁的李某本想回家,临走前向在南京做生意的父亲要5万元,父亲说没有。李某认为,家里有钱,只是被继母管着。在地铁站与继母相遇后,他捅死了继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他在南京中院受审。2月12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李某8岁时父母离异,他和父亲及继母丁某一起在南京生活了几个月。后来,他便跟着母亲和姐姐生活在淮安。案发前3个月,李某带着母亲和姐姐给他的几千元,从淮安来南京找工作,但钱被他买彩票败光了。之后,他向父亲要了1万多元,很快又败光了。

  2014年6月10日下午5点多,李某来到父亲做收购黄金买卖的大行宫附近,想找父亲再要5万元。对儿子的无理要求,父亲不想理睬,便径直进了地铁站。这时,李某的继母丁某见他仍想纠缠,便上前呵斥,双方发生争吵。因正值下班高峰,民警将两人带进警务室调解,以免影响乘客进站。调解之后,双方走出警务室,李某又遭到丁某的斥责,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就向丁某捅去。

  丁某被捅伤后,民警从后面抱住李某,但李某用力挣脱,又持刀猛捅丁某,导致丁某左胸受致命伤身亡。一名河南游客协助民警制服了李某,手指被李某的刀割伤。案发后,李某父亲悲愤不已,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李某死刑。

  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后,2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某因为向父亲要钱不成,不顾民警的阻拦,当着公众的面公然杀害继母,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判处死刑。

  一审宣判后,李某表情没什么变化,一声不吭地被法警带离法庭。但记者注意到,听到“死刑”两个字时,他平视前方的头突然低了一下,两腿发抖。(李绍富)

编辑:陆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