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比重提高带来市场显著活力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数据显示我国经济质量与效益得到明显提升。尤其是民营企业比重不断提高,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表明我国市场活力显著增强。
民营经济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提升。民营经济主要以股份制企业、私人企业以及个体企业等为主,具有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市场敏锐、高效运作的特点,是充分实现“以市场为主导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动力。
但是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受到冲击。这一过程中,大型企业受益于“规模大、资金足、底子厚”等优势渡过难关,而部分中小企业则没有摆脱被淘汰出局的现实。为拉动经济增长,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政府普遍采取了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以基础设施建设与工业大项目为重点推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大企业的地位与作用。我国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支持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因此,有观点认为,一方面政府的经济刺激计划,助推了国有企业的扩张,另一方面大量中小企业由于经营环境恶化、资金短缺而大量倒闭,我国出现“国进民退”现象。
事实上,我国在金融危机之后,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均受到来自市场、需求、资金等方面的影响与打击。而民营企业主要以小微企业为主,成本上升、经营受阻、融资困难等问题的暴露更加“显性化”。同时由于个体、私营企业具有转向灵活、市场敏感等特性,在经济形势不佳的情况下,“关停转向操作”较为普遍。数据证明,我国“国进民退”情况并不显著,甚至呈现出“民进国退”局面。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显示,近五年国有企业11.3万个,占1.4%,比2008年14.3万个减少了2.1%;私营企业增长明显,第三次经济普查私营企业560.4万个,占68.3%,比2008年359.6万个增加了4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7万个,占1.2%,比2008年8.4万个增加了15%。个体、私营企业数量大幅增长,说明几点问题,一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发展民营经济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大部分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为民营企业发展腾出空间;二是进一步证实了我国民营经济及时、准确对市场做出反应,通过调整生产经营领域与品种实现了迅速扩容,民营企业的活力以及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有所提高;三是表明我国以小微企业为主导的服务业发展呈现出积极苗头,产业结构优化。
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喜中有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新常态”定义为当前经济发展重要的阶段性特征,提出“市场要活、创新要实、政策要宽”等重要措施。民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与主体,在积极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等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我国大力推进的行政审批改革、投资融资体制改革、财税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在体制机制上破除束缚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审批、垄断、所有制等方面的限制,为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民营企业将借助改革东风实现新一轮飞跃式发展。
但是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各种牵绊,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资本问题。一方面,社会新增要素资本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不足。我国产能过剩问题难以解决,产能过剩严重行业主要集中于上一轮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如房地产、钢铁、水泥等。大量政府、社会资本沉淀固化于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之中,抑制了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本向新兴产业与民营经济领域流动。在当前我国劳动力绝对数量下降、社会资金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土地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民营经济能够获得的社会新增要素资本的空间较为有限。另一方面,民营经济的融资成本过高,融资渠道过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缺乏利率弹性的部门的巨大资金需求拉高了资金成本;房地产市场回调和部分理财产品违约风险上升,导致金融机构和企业流动性偏好提高;银行理财产品、电子金融等金融产品及影子银行等市场化融资渠道分流了部分资金。金融资本“避实就虚”,货币市场短期利率水平降低不能有效传导到资本市场,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投资意愿,不利于小微企业发展。
实现民企与国企的均衡发展
“国进民退”与“民进国退”都不是我们最终追求的目标,只有实现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均衡发展,合作共赢,才能实现经济的持续繁荣与稳定。国企与民企必须准确定位,找准本身在市场运行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定位。国有企业进一步退出竞争性行业,充分发展混合所有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和影响力;民营企业改善管理模式,打破家族所有制,提高抗风险能力,发挥创新优势从而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伴随国家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不断融合、不断促进、互为补充、互相支持的良好局面将有望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