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确定11项重点任务

19.02.2019  13:30

  江苏省科技厅、省工商联日前共同出台《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11项重点任务,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聚焦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需求,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创新、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人才培育、科技金融、军民融合、国际合作等,多措并举提升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江苏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11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打造创新型企业梯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施科技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激励、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科技金融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军民协同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深化产学研合作、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支撑。

  具体实施上,《意见》对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比如,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遴选一批高成长性民营企业列入培育库;大力实施“小升高”计划,推动面广量大的民营科技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荐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省产研院与细分行业龙头民营科技企业共同打造联合创新中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培育,推荐更多民营企业申报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围绕落实政策、破解难题,《意见》明确,深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自主研发并实施转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由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给予同等力度资助;完善以“首投、首贷、首保”为重点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推动高校院所等管理单位的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向民营科技企业开放。(黄伟)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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