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鸿宾立案侦查
25.05.2015 15:10
本文来源: 龙虎网
龙虎网讯 据江苏检察网消息,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鸿宾(正处级)以涉嫌受贿、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江苏检察网 编辑:李袆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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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201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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