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竞赛江苏选拔赛获奖个人和获奖单位的通报
各设区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竞赛江苏选拔赛于2015年7月至10月在南京举行,在本次竞赛中,各参赛队和参赛选手遵守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公平竞争,相互学习,奋力拼搏,展示技艺,显示出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根据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民人〔2015〕26号)要求和竞赛结果,现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选手和参赛队通报表彰如下:
一、个人奖励
1.对获得假肢师竞赛第1名的万小军、遗体火化师竞赛第1名的曹连兴、养老护理员竞赛第1名的常娟等3名同志将按程序申报“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2.对获得假肢师、遗体火化师、养老护理员竞赛个人一等奖的万小军、吴坚、曹连兴、邵祥志、李美元、常娟、陆静、张晴晴等8名同志,颁发“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核准后分别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颁发相应证书,并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3.对获得假肢师、遗体火化师、养老护理员竞赛个人二等奖的张克刚、王华山、高勇益、周世斌、杨小东、梁冰、彭家良、杭云明、陈毅、吴建飞、张华艳、董铭、李倩文、王新梅、刘雪英、谈慧玲、张月光等17名同志,颁发“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证书,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4.对获得假肢师、遗体火化师、养老护理员竞赛个人三等奖的方明浩、王锁金、毕珂磊、曹建刚、朱军、张鹤、李玉才、章梅荣、沈加林、李建华、严骏、周祥、赵元生、徐 宁、杨昶雄、姜庭玉、张雯婷、樊执玺、宗文霞、张玲、陈卫娟、陈水金、蔡霞、仝晓、张娟等25名同志,颁发“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证书。
5.在全省竞赛中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项双合格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二、团体奖励
1.对遗体火化师、养老护理员竞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1名的代表队,颁发“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奖牌。
2.对遗体火化师、养老护理员竞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2、3名的代表,颁发“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奖牌。
3.对遗体火化师、养老护理员竞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4、5、6名的代表队,颁发“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奖牌。
4.对常州市、连云港市、扬州市、宿迁市等4个代表队,颁发“第五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奖牌。
希望受表彰的获奖团体和选手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当好现代民政建设的排头兵。希望全省民政系统各相关单位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民政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快推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总工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