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服中心民政窗口多措并举护航社会组织发展
04.12.2014 12:16
本文来源: 民政厅
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近日根据省厅下发的直接登记工作指引,变更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流程,调整窗口办事指南,有关申报表格实行“三统一”,即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套登记申报格式文本,合三为一,统一成一套社会组织登记申报格式文本。
该窗口还根据《江苏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从优化培育发展环境、重点发展基层社会组织的角度出发,突破原有制度障碍,制定了“两允许、两降低、两取消、两鼓励、一简化”等九项放宽登记条件、降低登记门槛的具体措施。
“两允许”:允许一业多会,可以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型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中使用字号。
“两降低”:降低会员数量;降低注册资金标准,对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以“零注册”。
“两取消”: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改为名称核准;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审批。
“两鼓励”: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册服务商标,采用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特殊经营模式;鼓励大学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零注册”创办社会组织。
“一简化”:简化验资手续。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4.12.201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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