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正式公布

29.09.2016  16:34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民政部《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全面推进现代民政建设,江苏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16年9月18日正式实施。

      《规划》共分为五个章节。在系统总结“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成绩的基础上,从经济发展新常态、民生诉求全面升级、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社会治理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互联网+”全面渗透等方面多维度分析“十三五”期间江苏民政发展面临的形势。《规划》强调,“十三五”时期江苏民政事业发展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抓重点、树品牌、促转型、补短板、守底线”的工作思路,把握“标准再提高、问题再聚焦、资源再整合、底线再织牢”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部省合作确定的“四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先行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试验区、城乡区域民政工作协调发展示范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确保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确保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现代民政。《规划》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阐述了江苏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主要指标,其中定量指标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福利慈善、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等六大类共20条。明确了以实施基本民生保障工程、养老服务发展工程、社会治理创新工程、福利慈善事业促进工程、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工程、专项社会服务提升工程等“六项工程”为重点任务,整体推进江苏现代民政建设。

      《规划》提出,进一步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构建起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与全面建成现代民政相匹配,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机制灵活,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明确了五级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发展指标。其中: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基本实现全覆盖,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6000个;达到国家基本设备配置标准的市、县(市)儿童福利机构55个,精神卫生福利机构16家(设区市全覆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55个(设区市及县市全覆盖),乡镇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100%,全国重点镇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覆盖率30%,3A级以上婚姻登记机构55个;县(市、区)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96个,乡镇(街道)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超过1200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超过21000个;市、县(市、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覆盖率100%;救灾物资储备库58个;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145个。

      《规划》还从充分发挥法规政策的制度保障作用、标准化的提质增效作用、政府和社会的联动互补作用、专业人才的基础基石作用、现代科技的技术支撑作用、评估督查的监测调度作用等6个方面阐述了保障措施。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先后通过赴地方调研、召集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各地民政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和组织等不同层面的意见和建议。多次邀请知名学者及业内专家对规划提出意见,进行评审。在规划编制尤其是修改过程中,坚持集体决策,涉及重大修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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