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井泉带队赴江苏、浙江两省调研基层工作

10.11.2016  09:3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11月2-5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带队赴江苏、浙江两省调研基层监管工作。江苏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会见了毕井泉一行。

  毕井泉深入南京市浦口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江浦分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详细了解基层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情况,与地方政府领导、一线监管人员进行座谈。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食品药品监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检验检测体系、信息化工程和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用“机器换人”弥补监管力量的不足。要加快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让专业人员能够安心一线工作,让现场检查能够消除风险隐患。要针对农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以及环境污染问题,以大型超市、大型批发市场为重点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必须追根溯源、处置到位、责任追究到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创造品牌、开拓市场。对于电商监管、过期食品处置等问题,各地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办法。

  调研期间,毕井泉在杭州主持召开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研发生产企业、临床试验机构的意见建议。他强调,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不仅是维护公众健康的需要,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抓紧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做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临床试验、参比制剂、数据保护和工艺核查等方面遇到的难题,优化审评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完善鼓励新药研制的政策措施,以制度创新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是药品研发生产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严把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创造良药驱逐劣药的政策环境。江苏、浙江医药产业发展有优势,监管工作有基础,希望在这些方面探索总结经验。

  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