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被扣,问题出在哪儿?
记者通过考察发明,正值毕业期间,有些毕业生却在担忧自己不能按时拿到毕业证。详细原因有良多,有的是因为没有完成导师交代的任务,有的是没有按时与用人单位签署三方协定,还有的是因为藏书楼的欠款、学杂费用没有交清等(7月3日《中国青年报》)。
毕业证拿没拿在手,在人才市场上,价值完整不同。况且,已经通过了学业考验,却由于学业之外的起因拿不到毕业证,这是学生不应有的累赘,遇到谁头上都是一身的麻烦和周折。笔者想探讨的是,其中法律问题在哪儿?校生双方该如何解决?
先看看因为欠学校费用被扣毕业证的情况。在校期间,学校为学生提供一些服务,须要学生付费,假如欠着不缴,学校也没有因而结束或暂缓给学生的服务,这种情况下,一旦学生毕业走人,为避免接洽不到自己形成坏账,学校想措施在毕业前让学生缴清费用,完全可以懂得。
但通过拘留收禁毕业证的方法,并不妥善。毕业证是学生实现学业后的证实资料,跟接收学校提供服务之间不直接关系,而以毕业证为抵押物来促使学生缴清用度,实际上构成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学校向学生供给服务,双方造成了服务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学校在学惹事前不知情或不批准的情形下,将毕业证作为抵押物,强迫学生形成双方之间的典质关联,违反了民事法律关系双方被迫赞成的条件,在法律上难以取得支撑。
遇到这种情况,学校实际上可以提前告诉学生办理费用缴纳,设置缴纳期限,在通知时,给超期不缴费的情况设置必定的不利成果,失掉学生允许后,可以扣押学生的物件,也可以是毕业证之外的其余学生个人提供的价值相称的担保物。督促学生及时缴费,也可防止或减少学校的丧失。
至于没有完成导师课题被导师扣押毕业证的,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如果课题属于学生学业内容,没有完成,拿不到毕业证,没有问题,然而,既然毕业证已经印好了,证明该生已经获得学术委员会的评审,到达完成学业可以毕业的水平了,这个时候,导师个人扣押毕业证,原因或者更可能是学生在校期间承当导师主持的课题任务,和导师之间形成一种协作关系,这种关系当初被学生称为“给老板干活”,如果是因为这样的课题没完成被扣押,就和学生学业没有关系。
导师采用扣押毕业证方式请求学生基于配合关系完成课题义务,损害到学生畸形拿到本人毕业证这一正当权利,以要挟学生就业来促使学生继承完成课题的做法,有失老师职业道德。
课题可以在毕业后持续进行,但不给毕业证,学生当然可以走法律道路解决,但念于师生情义,多数学生万不得已不会这样做。笔者以为,碰到这样情况,学生能够向学校相干部门和上级教导部门反应投诉。毕业季期间,学校和教育部分也应提前向导师告诫并设计预案,减少纠纷发生。
至于以交三方协议进步学校就业率为目标来扣押毕业证的学校,笔者认为,教育治理部门应当鼎力整治这种行动。平心而论,掩饰繁华,完全损失了一座大学应有的品德。
[义务编纂:王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