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和《〈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为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考核制度,见习期为一年。
二、考核内容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合作精神、劳动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
三、毕业生见习期满,本人要写出总结,在自我鉴定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由所在部门(单位)做出政治和业务考核鉴定,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鉴定材料载入个人档案,作为毕业生转正定级的依据。
四、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转正手续,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转正后的档案工资。
五、毕业生的见习期自本人持《报到证》到聘用单位上班之日计算,时间为一年。见习期内实际工作不满11个月的,见习期应当顺延。
六、见习期内完不成本职工作的,由聘用单位申报可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延长期结束时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见习期,其档案工资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定一级。对表现特别不好的,经所在部门(单位)领导批准,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七、大学本科毕业转正后,可初聘本岗位助理级专业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转正后,再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初聘本岗位助理级专业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本岗位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初聘为本岗位中级职务。
八、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虽然简化了程序,但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按规定程序办事。即要由个人申报、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所在部门(单位)考核,并在考核审查的基础上提出意见,然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集团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对有关人员及时定、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批,逾期不办不能予以追认。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