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鼠强,究竟归谁管?

17.06.2015  10:20

  殷国安

  6月10日媒体报道,在衡阳县界牌镇银瓷完小读书的汤银霞、汤溪林姐妹俩,喝下被投毒鼠强的可乐,中毒身亡。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年仅12岁的小雯,仅仅因为孩子间的小矛盾采取了如此的报复行为。

  一个12岁的孩子,怎么就能随便买到致人死命的毒药?我国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毒鼠强,最早可以追溯到1982年,此后三令五申地禁止。但是,30多年来,毒鼠强就是有禁无止。

  毒鼠强禁止不了,当然有市场需求、利益驱动等多方面的因素,但主要问题还在监管体制跟不上。老鼠药既不是食品,又不是药品,也不是农药,能不能划归化学品,到现在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管部门。业内人士认为,要规范剧毒鼠药的管理,一方面应将剧毒鼠药实行专营,从根本上解决剧毒鼠药泛滥的问题;另一方面,应将剧毒鼠药等有毒农药纳入特种行业管理,以预防投毒、服毒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现在看来,33年禁不了的毒鼠强,还需从头开始研究落实监管责任。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