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宣判特大毒品案 涉案毒品达3万余克 3人被判死刑

21.10.2015  10:46

  中国江苏网10月21日讯(通讯员 邢迩 记者 翟敏)10月19日下午,镇江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件。12名被告人中,有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二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了解,该案涉案毒品数量多达3万余克,系镇江建市以来毒品犯罪案件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法庭经审理查明,从2009年3月起,丹阳人陈雪斌多次往返于丹阳和重庆,或者通过电话联系,向重庆的陈正忠购买毒品冰毒、麻古(甲基苯丙胺)。这些毒品通过货物托运等方式被运至丹阳,再由陈雪斌在丹阳贩卖给他人。

  2011年3月,被告人付永强与张建明经共谋,由付永强在深圳向黄振华(香港居民)购买毒品后,运到丹阳交给张建明,张建明、付永强再将毒品贩卖给他人。经付永强介绍,张建明、陈雪斌分别与黄振华认识,此后二人直接从黄振华处购买毒品,黄振华安排黄小平(香港居民)、付永强以携带、托运的方式发货给其在丹阳贩卖。

  被告人陈正忠共计贩卖毒品1万余克,被告人黄振华、陈雪斌共计贩卖、运输毒品3万3千余克,被告人付永强、黄小平、张建明、景建平共计贩卖、运输毒品1万余克。

  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正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被告人黄振华、陈雪斌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被告人付永强、张建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黄小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对其他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或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十五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