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自3月1日开征扬尘排污费 每月1元/平方米

25.02.2016  17:31

  空气污染受到老百姓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施工扬尘是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从环保部门动态解析数据来看,苏州市去年年初在PM2.5本地来源中,施工扬尘贡献了14.4%。昨天,苏州市物价局联合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公布了《苏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从3月1日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全市1万多个施工工地开始征收扬尘排污费。

  《办法》规定,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月。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扬尘排污费根据征收标准、工程调整系数、计费面积、达标削减系数和施工工期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为: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元/平方米·月)×工程调整系数×计费面积(平方米)×(1-平均达标削减系数)×施工工期(月)。其中,各类工程及相应阶段的调整系数分别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结构与装修阶段的调整系数为1.0,在土石方和桩基阶段的调整系数为1.6;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的调整系数为1.4;绿化工程、水利工程的调整系数为1.2;房屋拆除工程的调整系数为1.6。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结构和装修阶段、房屋拆除工程按建筑面积认定;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土石方和桩基阶段、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按施工场地面积认定。将不同工程(阶段)按照分项达标削减系数和权重相乘后逐项累计得出每次考核达标削减系数,将每个工程(阶段)的历次考核结果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得出平均达标削减系数,达标削减系数的取值范围为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越到位,达标消减系数越高,缴纳的排污费越少,也就是说,如果施工工地的平均达标削减系数达到1,就可免缴扬尘排污费。

  施工工期按月计算,从施工工地开工之日起,施工天数不超过5天(含5天)的房屋拆除工程按半个月计算(0.5),其他工程不超过5天(含5天)的不在计算内;大于5天,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0.5);大于15天、不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据苏州市环保局副局长蒋勐介绍,征收排污费是为了促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控制工作,减少扬尘污染,《办法》试行期为2年。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