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离异后携带抚养孩子 持刀阻拦其上学(图)
母亲离异后携带抚养孩子,却不让她上学,孩子判给父亲抚养后,母亲竟又持刀阻拦其上学。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根据申请,发出了《反家暴法》实施后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位母亲被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女儿。据悉,这也是《反家暴法》实施后,广州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判决父亲抚养女儿
据法院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系现年12岁的未成年人小娟(化名)。小娟的父亲孙某与母亲郭某于2003年结婚,之后生育小娟,后因感情破裂于2005年协议离婚,约定小娟由母亲携带抚养。小娟随母亲共同生活期间,郭某多次辱骂小娟,常因琐事将其逐出家门、禁止其上学,且常制止孙某探视女儿。得知上述情况后,父亲曾在2006年后接女儿至深圳居住生活两年,之后小娟仍随母亲生活。
孙某与郭某因女儿的探视问题发生多次纠纷。2014年4月,父亲诉至白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期间,母亲以“家庭困难,无人照顾孩子”为由向学校提出让女儿停学。经审理,白云法院依据小娟本人的意愿,及其未能正常上学的事实,判决小娟变更由父亲携带抚养,广州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后小娟随父亲生活,陆续在深圳、广州就读小学。
母亲至校门口持刀威胁
谁知,2016年3月4日下午放学时分,母亲郭某突然堵在小娟学校门口,意图将其带走。小娟拒绝的同时,向学校保卫员求助。学校当即派出老师、门卫等进行协调,父亲孙某及警察也到场处理。郭某不仅拒绝调解,还对众人实施辱骂等过激行为,引发群众围观,造成场面混乱。后郭某被带至村委治安队进行调解,但其仍持续对在场人员进行谩骂,阻挠父亲和女儿离开。之后在治安队的帮助下,父女俩才得以离开。
2016年3月8日上午,郭某在孙某送女儿上学至校门口时,突然手持介纸刀拦住小娟,威胁其不让上学。后经治保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及时化解夺下刀具,小娟才得以脱离危险。